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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說某位上一輩的偶像歌星最近過世了,

咱們媒體大書特書,把他講得多麼傳奇,說他當年有多紅卻突然從此退出江湖,徹底銷聲匿跡了幾十年不予人知.然而我在報導中看到一句話,據說他曾經求教別人如何成為永遠的巨星,對方告訴他[在觀眾拋棄你之前,你先拋棄觀眾],媒體就說他是因此照辦而如願.嗯,寫這篇是因為這種因果發展使我又想起某人.我一直覺得,某人的決定真是一個給他自己有利無弊,一舉兩得的完美結局.當然他不是為了留名千古才故意急流勇退,相反的,他極度厭惡與忍耐名氣造成他失去普通人能享受的事情,如今他的決斷反而促成以後人們想到他時,更有一種傳奇形象,產生不時回味的背景因素.畢竟藝人一路幹到老了過氣了,離世時倒不見得有人懷念.上述報導中的那句話似乎顯示那位長輩偶像為了貪戀名氣而操作得很刻意,不過想想,一個名人能把自己藏得這麼久這麼好,也是體認名氣的缺點吧.總之,他們都是示範一個簡單的道理:人,就是要見好就收,在精采的時候離開,方能留下無數的驚嘆號.嗯,廢言一堆,其實我真正的感想是,好羨慕哦,下輩子能投胎成為這種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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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beno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